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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哺乳與生病

文/Kelly @ 自然育兒網絡

有兒科醫生於專欄指出,哺乳媽媽若是患上腸胃炎或重感冒,便不宜繼續餵母乳,若是受愛滋病或乙形肝炎感染,更是「一開始已不適合餵哺母乳」。

媽媽有腸胃炎,真的要停餵嗎?

並不需要,應繼續哺乳,即使媽媽有嘔吐、腹瀉、肚痛,這些常見的症狀,也無需要停餵。若然媽媽是因為食物中毒嚴重至敗血病,即是細菌已進入媽媽的血液(在此情況媽媽應已留院醫治),也可留意研究哺乳的專家Dr. Ruth Lawrence 的研究結果:

「母體的泌尿生殖器官或胃腸道發炎,對嬰兒是無害的。除非在罕見情況下,敗血症令細菌進入母乳當中,此時只要婦女接受合適哺乳的抗生素療程治理,持續餵哺母乳仍然是最安全的育嬰方法。如果感染細菌的毒性特別強或具有傳染性(如侵入性A 群鏈球菌),媽媽可在接受藥物治療的24小時後,恢復哺乳,嬰兒亦可能需要接受藥物治理。」

資料來源: Lawrence RM & Lawrence RA. Given the Benefits of Breastfeeding, what Contraindications Exist? Pediatric Clinics of North America 2001 (February);48(1): 235-51.

受到愛滋病病毒感染的婦女,應否餵母乳?

我們翻查世界衛生組織的《HIV及嬰兒餵食指引2010 版》,世衞建議:

「如當地政府推廣母乳餵哺和能提供抗愛滋病毒藥物(稱為抗反轉錄病毒藥物 Antiretroviral Therapy),我們現建議受愛滋病病毒感染的媽媽採取母乳餵哺,直到嬰兒最少有12個月大。」

媽媽帶有乙型肝炎病毒,能餵哺母乳?

香港的醫護人員會在寶寶出生後給他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和乙型肝炎疫苗,預防寶寶受感染。到寶寶一個月和六個月大時,會再次接受乙型肝炎疫苗注射。故此媽媽是可以餵哺母乳,無需擔心傳染給寶寶。

媽媽若是患上傷風、感冒、喉嚨痛、發燒或是乳腺炎,是可以繼續哺乳,無需停餵。只需要在求診時,向醫生說明正在哺乳,要求處方合適哺乳的藥物。大部份的藥物在哺乳期內是安全服用的,若是有不合適的,也可以處方安全的代替藥物。

如果對藥物有任何疑問,可致電衞生署的母乳餵哺熱線查詢:3618 7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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